图书馆对外开放管理办法

日期:2019/12/12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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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对外开放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院图书馆图书资源利用率,服务社会,方便公众,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9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校学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图书馆对外开放。为加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借阅证办理

1、在我院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和报刊需办理借阅证;

2、办证对象:共青城市居民均可凭身份证及所在单位盖章借阅证申请表申请办理借书证,每位读者限申请一张借阅证。

3、 办证程序:申办人填写我院办证申请表(见附表),由所在单位确认并盖章或我院教职工做担保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

4、借阅证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确认盖章或我院教职工担保后,有义务协助我馆对申办人进行管理监督。申办人如未能按期归还图书,所在单位或担保人应协助追回。

二、借阅证使用:

1、持借阅证可到我院图书馆流通部借阅纸质图书;

2、持借阅证可到我院图书馆报刊阅览室阅览报刊;
3.
持证者在借阅证有效期内一次可外借图书3册,借期60天:

4、借阅证所有人须妥善保管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及时到我馆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期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证件所有人自行承担。

三、读者须知:

1.读者应遵守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
2.
爱护书刊,不污损、撕割、丢失、偷窃书刊。
3.
读者应按规定时限归还图书,如逾期不还则暂停三个月的借阅权限;
4.
如有恶意不归还图书者,我馆将取消其借阅权限,并保留追还图书的权利,必要情况下会同相关部门或担保人敦促其归还直至走司法程序;

5、我院电子资源可通过歌德借阅机直接下载,无须凭借阅证。

四、借阅管理参照《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借阅管理制度》同等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201961日起执行。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

2019-6-1




附件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校外人员办理借阅证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 片

(一寸)

单 位

联系电话

QQ

办证人员类别

□科研人员□公务员□校友□教师□其他_______

申办期限

日至

所在单位意见

我单位同意申请人申办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借阅证,并愿意为其提供担保。

负责人:

所在单位(盖章)

单位电话:

本校教职工担保(无单位人员填写)

本人愿意为申请人申请办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图书馆借阅证提供担保

担保人: 电 话:

图书馆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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