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放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20/09/01 08:35
浏览次数:1122

图书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放管理暂行办法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厅,共青城市政府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图书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电子资源: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正常开放,请自行通过歌德机扫描或电脑终端访问。

2.    流通书库:纸质图书有限开放,进入和滞留借阅书库人员限定在50人以内,超过50人则不允许进入,请同学们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流通书库须每日对归还图书进行消毒处理方能上架流通。

3.    电子阅览室:进入电子阅览室的人员限定在15人以内,超过人数则禁止进入。

4.    报刊阅览室:进入报刊阅览室人员限定在200人以内,超过人数则禁止进入。

5.    学生自习室:三楼,五楼大自习室限定人数各为300人,五楼两个小自习室各限定30人,超过人数则禁止进入。

6.    进入图书馆人员,请服从图书馆老师的管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不要在图书馆滞留,就餐和聚集。

7.    图书馆已对借还书系统进行调整,20201月份之前借的书,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归还图书则不计超期,未如期归还的扣除9个月的超期时间。

8.    为减少人员聚集,流通部实行错峰还书,鼓励同学之间互助还书,即一人可同时替多人还书。

9.    疫情期间图书馆暂不对社会开放。

10.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0831

0条评论
版权所有:@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09-2020)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网络信息中心 制作维护
地址: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号 电话:07924342912
备案/许可证编号:赣ICP备10001702